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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混乱与矛盾 满脑子浆糊蔡政府
http://www.CRNTT.com   2019-10-24 08:57:19


  中评社香港10月24日电/大脑是个好东西,人人有,但不是人人构造一样,有人满脑子里都是浆糊,结果思考与决策就像浆糊一样。浆糊思考的特点就是混乱与矛盾,而且把一大堆不相干的事都牵扯进来。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说,最不应该出现浆糊思考应该是政府,因为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关系重大,一旦出现浆糊思考,倒霉的就是人民。现在,很不幸地,在陈同佳来台投案这件事上,民进党就彻彻底底地向全世界展现他们的浆糊头脑。 

  在这件事上,蔡政府的发言,就充满了混乱与矛盾。“内政部长”徐国勇曾发表了两点浆糊看法: 

(一)他说请“国人”思考,一名香港人杀了香港人,而这名被告此刻人在香港,香港为什么不审判?显然徐国勇的律师资格有问题,竟然连香港是纯属地主义都不知道。依据香港法律,陈同佳在台湾犯罪,香港无法审理,这就是香港的法治。 

(二)他表示,香港没有死刑,但是台湾有死刑,陈同佳在香港受审绝对不会被判死刑,在台湾有可能被判死刑,为什么要回来,这违反被告人性。这就是把不相干的事扯进来。不论是台湾人或外国人,只要在台湾犯罪,台湾不仅有权管,而且应该管,这就是司法所彰显的“主权”,就这么简单而已。陈同佳为什么要来投案,跟台湾应不应该审根本是不相干的两件事,但浆糊思考就能扯在一起。 

  “法务部长”对此案也提出了三原则,第一原则还是香港应优先审,当然,这又是十足的外行话。他和“内政部长”会如此睁眼说瞎话,显然就是想糊弄人民而己。第二原则是“中华民国”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本案,绝对不会私了,更不会有拒收问题。问题是本案根本和私了无关,当事人要来台湾投案,怎么会是私了。此外,司法互助更不是陈同佳来台投案的前提,更何况台港本来就没有司法互助协议。此案发生在台湾,事证也在台湾,现在就缺陈同佳来台补上口供而已,政府竟然以司法互助为藉口,岂不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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