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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必须守住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http://www.CRNTT.com   2019-10-07 11:34:50


  中评社香港10月7日电/大公报7日发表社评说,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受到疯狂挑战,高院则连续两次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证明法庭认同香港处于非常时期,禁蒙面法是以结束暴力为目的,而非剥夺市民和平地行使表达意见的自由。虽然高院同时决定月底就有关司法覆核展开聆讯,但我们希望,法庭应守住司法正义的最后一条防线,作出符合香港整体利益的裁决。

  社评说,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罗曼罗兰的名言,正是今日香港的写照。反对派政棍要求法庭临时禁制禁蒙面法,藉口是此法剥夺公众的自由及绕过立法会,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明眼人都看得出,他们要求的是施暴的自由、破坏的自由、纵火的自由、行私刑的自由、无法无天的自由、“揽炒”的自由,结果必然是“自由地”推毁我们珍爱的香港。

  而黑衣暴徒行使的“自由”,都是在蒙面之下进行。蒙面,是因为内心虚怯,无脸见人;蒙面,是为了“壮胆”的需要,尽情释放人性中的丑恶,干出阳光下不敢做的非法勾当;蒙面,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近来的游行不管合法还是非法举行,最终莫不沦为暴力的滥殇。正如人们一再指出,如果追求的是公义、高尚,又何须蒙面,不敢见光呢?

  黑色的面具,不仅遮住狰狞的面孔及龌龊的内心,更遮住公义的阳光。特区政府颁布禁蒙面法合法合理合情,是民心所向,亦符合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出发点是增加阻吓力,避免更多青少年堕入法网,此举非但不是“恶法”,而是体现菩萨心肠。

  反对派政棍百般阻挠禁蒙面法,吹毛求疵,表面上是“不笃灰、不切割、不分化”,实质是赤裸裸的自私自利,用年轻人的鲜血与前途换来选票与高薪厚禄,并作为向西方洋主子邀功请赏的资本。他们是以自由的名义推毁自由,以公平的名义推毁公平,以爱港的名义毁灭香港,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吸血鬼,披着羊皮的狼外婆。

  社评说,好在法庭明辨是非,连续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纵暴政棍的图谋一时难以得逞。在接下来的司法覆核聆讯中,市民希望司法机构坚守法治底线。不得不说的是,香港落入今日之田地是“共业”,由很多方面长期姑息养奸造成,而司法机构一向宽厚为怀,“警方拉人,司法放人”一幕重复上演,更是备受诟病。违法的成本太低,养大了暴徒的胆量。譬如黄之锋等犯案累累却屡屡获得法庭网开一面,可以在保释期间周游列国,卖港卖国;又譬如七警案遭重判而“占中”案要犯却获得轻纵,对比鲜明,不可避免地侵蚀着香港法治的成色。

  社评说,大厦将倾,非一木之所支!香港要拨乱反正,不能指望实施一两条法律或者单靠警方执法,全社会需要动员起来,打破沉默,勇敢地向暴力说不,坚决地同暴徒切割,只有形成全民护法的氛围,让一小撮暴徒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才有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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