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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9-05-18 10:08:21


 核把关,在没有核实原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户续保条件的情况下,将2016年购入一辆宝马轿车(售价31万元)的王某作为低保户续保对象进行上报,致使王某户4人违规享受低保救助资金2.152万元。2019年2月,胡海水、王均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取消王某户4人低保资格,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追缴。

  6.龙游县湖镇镇下叶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黄志树,村委会主任邱达贤弄虚作假、违规套取扶贫补助资金,县农办原副主任叶志英,县农办产业发展科科长童盛鸿对此审核不严、监督不力问题。2015年9月,黄志树、邱达贤利用职务便利,以下叶来料加工园区建设项目名义申请山区经济发展项目,通过虚假签订来料加工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等方式,获取山区经济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该笔资金长期滞留于村集体账户。时任县农办副主任叶志英、产业发展科科长童盛鸿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管和审核职责,在项目未实施的情况下,同意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和通过竣工验收,履职不力。2018年12月,黄志树、邱达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志英、童盛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予以退回。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顽疾犹存,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法纪敬畏意识淡薄。有的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侵占私分扶贫项目资金,有的优亲厚友,落实救助补助政策显失公平,有的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精细、监管不严格,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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