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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意见 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
http://www.CRNTT.com   2019-05-09 09:12:29


 
  二、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一)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推动街道党(工)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应当全面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在中心城区实行,再逐步推开。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赋予街道党(工)委相应职责职权。区(县、市、旗)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应当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涉及街道的相关内容,应当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综合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下放给街道。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对街道的检查考核,由区(县、市、旗)党委和政府统筹安排,上级职能部门一般不对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报原则报批。

  (二)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加强对社区的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采取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民办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上级部门不得把自己职责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的,须经区(县、市、旗)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整治社区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问题,建立居民群众满意、驻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

  (三)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街道社区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头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渗透,坚决同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干扰和破坏城市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选优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工)委书记等应当纳入上一级党委管理;整体优化提升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规模较大的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协助书记抓党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持续整顿后进党支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推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定期排查流动党员,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在抓重大任务落实中检验街道社区党组织战斗力,使街道社区党组织在推动城市改革发展、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中锻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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