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中国公民赴新加坡务工与中介产生纠纷
http://www.CRNTT.com   2019-04-30 18:03:34


 

  (二)关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新加坡《雇佣法令》《外籍劳工法案》 规定:

  1.劳资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通知期合同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未规定的,按在雇主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

  (1)不足26周的,通知期为1天;

  (2)超过26周不足2年的,通知期为2天;

  (3)超过2年不足5年的,通知期为2周;

  (4)超过5年的,通知期为4周。

  2.如雇主拖欠薪水(含工资或加班费),符合以下条件可向人力部申请追讨:

  (1)合同符合《雇佣法令》规定;

  (2)如已离职,必须在离职后6 个月内提出申请;

  (3)只可追讨申请之日之前不超过12个月的薪水。

  3.外籍劳工只能从事工作准证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为准证上列明的雇主工作,不得从事兼职。

  4.外籍劳工被解雇后,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为劳务准证(WP)7天,工作准证(SP)1个月,就业准证(EP)3个月,停留期内如无新加坡人力部许可,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