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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权覆核裁决震撼 900公顷官地松绑
http://www.CRNTT.com   2019-04-09 11:35:01


 
  发展局另指,约九百公顷未批租或拨用的“乡村式发展”用地,从来都不应视为等同可供兴建或预留作兴建丁屋的土地面积,因有关土地散落于全港六百多条认可乡村,平均每条乡村大约有一点四公顷的该类土地,当中相当部分为现有丁屋间的空隙或通道、斜坡,以及其他零碎或形状不规则的地块,不宜发展。同时即使个别地块较为完整,亦会受限于地理环境、基建和其他配套设施等,难以作高密度发展,并非一个可提供大量发展潜力的土地供应选项。局方强调,法庭昨日的判决,并没有改变政府在这方面的看法。

  测量师陈东岳亦同意,以上用地不少已建有小路、有祖坟或公用设施,难以作大规模发展。乡议局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指经过多年发展,可利用兴建丁屋的政府土地相信已所剩无几。

  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认同,有关用地要最少有一至两公顷、邻近市区、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才有发展作其他用途的潜力,但料符合条件的不多。他认为政府应尽快作补充土地研究,探讨这些官地中有多少可用作其他用途。

  朱又表示,今次裁决是乡郊私人土地业主的胜利,但对一般新界原居民而言并非好消息,因现时大部分可建屋的乡村私人土地已由发展商或乡绅拥有,原居民申请官地建屋本身已困难重重,今次裁决如同“封咗呢条路”,但亦无助遏止“套丁”,“最直接嘅结果就系,我作为丁又无地,净系可以做个人头,畀人套丁”,原居民建屋自住的机会更微,相反巩固了地产商利益,质疑丁屋政策本身就是资源内部分配不平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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