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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组党首部曲:成立“柯粉组织”政团?
http://www.CRNTT.com   2019-03-10 10:37:39


 
  这个矛盾,就凸出了柯文哲没有政党作后盾的问题。实际上,柯文哲日前就表示,他目前遇到最大的困扰,就是没有政党及财源。财源问题还好解决,因为其“总统”参选人大资格被认定,就可按照法律规定,募筹政治献金,用于参选。而在政党方面,也将面临到即使是成立政党,由于尚未具有前次“立委”选举政党得票超过百分之五的最基本条件的问题,因而还是必须循“选民连署”的方式参选,但毕竟在选战过程中,全岛各地的党组织分支机构,可以作其大小“桩脚”,并成立后援会。尤其是柯文哲在台北市长选举中,主要是依靠“空军”得胜,却缺少“陆军”,这在超出都市型的台北市,尤其是在台湾中南部的农业县,没有“陆军”支撑是难以取胜的,而这正是柯文哲所缺。

  因此,在“九合一”选举落幕后的“立委”补选时,柯文哲就推出陈思宇参选,以试探在没有政党背景支持下的选举效果。而陈思宇的大比数落败,除了是“柯P”的光环未能转移到她的身上的主要原因之外,缺乏政党支撑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在《政党法》颁布后,倘柯文哲组织政党,就必须依足法律规定,像民进党、国民党那样,是一个“刚性政党”,亦即“列宁式政党”,严格按照“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模式组建,并建立严密的组织制度。而不能像过去的三百多个“政党”那样,只是受到《人民团体法》管制的“柔性政党”,甚至不作党员登记,就像美国的两大政党那样。

  更重要的是,柯文哲之所以能在蓝绿两大政党的夹杀中突围而出,就是标榜自己是“第三势力”,没有政党。如果柯文哲也组织政党,那就是“自废武功”,“白色力量”的图腾破局,不利于争取中间选票和浅蓝、浅绿选票。

  因此,传说柯文哲将“中间落墨”,改为成立不受《政党法》管辖,而是由《人民团体法》节制的“政团”,亦即类似《政党法》生效前的那些“政党”实质是“政团”。实际上,这几天就传出,有“柯粉”正在筹组名为“柯粉组织”的政团,依《人民团体法》规定,向“内政部”登记为社团的消息。虽然政团不能推荐候选人,但可藉此“组织”起各地的“粉丝”、各界意见领袖,串连友好“立委”参选人,并与亲民党等结盟,为柯文哲参选“总统”铺垫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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