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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会议通过《国歌条例草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1-09 10:02:33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张国钧认为,《国歌条例草案》做到了引导和规范并重,既反映了《国歌法》的原意和目的,也维护了国歌尊严,更使市民尊重国歌,相信草案列明的罚则,会与现有的《国旗及国徽条例》相称。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工联会陆颂雄表示《国歌条例草案》的原意是防止有人通过不同手段蓄意侮辱或贬损国歌,若一般市民并无刻意的动机去做一些动作,《国歌条例草案》对生活绝不会有影响,希望市民不要误解。

  源于国民誓死抵抗外敌

  陆颂雄指出,《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意义类似现有的《国旗及国徽条例》,而且其他国家亦有先例,所谓“不小心唱走音”等情况会误堕法网,完全是荒谬的讲法,企图欺骗市民、危言耸听、制造恐慌。

  反对派声称,《国歌条例草案》规定,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在宣誓前要奏国歌,忧成为DQ议员资格新借口,是传递“威吓信息”。陆颂雄对这一讲法感到奇怪,指若听到自己国家的国歌都觉得被威吓,某些人要考虑自己是否适合在“一国两制”下担任公职人员。他强调,国歌源于中国人民誓死抵抗外来侵略与压迫的可贵精神,上述论调反映某些人对历史无知。经民联主席卢伟国指出,这次国歌法采用本地立法的模式,可以照顾到香港的许多实际情况,可行性大大提升,有助消除部分人的疑虑。

  蔡树文:崩口人忌崩口碗

  行政会议昨日审议通过《国歌条例草案》,本月将提交立法会首读。消息指,草案和早前当局谘询议员的内容一致,将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司法人员、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列为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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