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访过程中,核查组人员无意中听到群众议论吴圣平有用手机发红包的习惯。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既然现金方式拉票找不到佐证材料,有没有可能采取电子红包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呢?”于是,县纪委监委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经过领导批准后,公安机关依法调阅相关资料,发现吴圣平与村民胡某有电子转账记录。
随后,办案人员前往胡某家中了解情况。
“老胡,俗话说:‘要致富,看干部’,选好村干部的重要性你也是知道的。况且换届过程中,各级各部门一再强调党员群众不得接受竞选人以拉票为目的给予的金钱、财物……”
“我没有收钱,我只是帮忙……”经过一番思想动员,胡某最终说出了事情的过程。
有了证人证言,办案人员找到突破口。吴圣平承认,在2018年6月29日及7月1日先后两次转账500元给村民胡某,要求胡某帮忙联系在外党员回村帮其投票,以便获得“支持”。
最终,吴圣平因拉票贿选,被取消提名参选资格,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吴圣平因拉票贿选案为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期间,寿宁县纪委监委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核查有关问题线索。同时,对各乡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的,严肃问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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