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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台大,可能的“烂大学”?
——台大校长遴选事件之警示
http://www.CRNTT.com   2018-06-21 00:22:44


美丽的台大陷入了校长遴选风波(图片来源:国立台湾大学网)
  中评社╱题:“民主的”台大,可能的“烂大学”?——台大校长遴选事件之警示 作者:杨寿良(美国),诗人、作家、文化学者、诗意国学发起人

  作者指出,前波士顿大学校长萧拔(John  Silber)的一句话,非常值得玩味:“民主的大学,是个烂大学!”似乎本次台湾大学的校长遴选,正验证了这句话。学生、教授、校友、教育部的行为表明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几乎成了摆设⋯⋯这些人和事,汇成一股巨大的合力,正使劲将台湾大学推向“烂大学”的深渊⋯⋯

  一、“民主的大学,是个烂大学!”

  2018年1月31日,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后宣布:对教育部提出的问题核查后,确认管中闵当选校长一事“毫无疑义”,校方将再报教育部核准,幷将“会议纪要”公开于网路。然而,直到4月来临,教育部仍未批准此一任命,管校长也一直无法上任。

  2018年2月11日,经董事会董事们遴选,哈佛大学宣布劳伦斯·贝考(Lawrence S.Bacow)为新任校长。世界知名高校哈佛的这一举措,让人们不禁将目光再次聚焦于台湾大学的这次校长遴选。

  在台湾大学校长遴选事件中,遴选委员会按照遴选相关制度行事,但是公布管中闵为校长人选时,遭到了来自学界、政界、媒体等不同领域的反对,一场校长选举的“民主运动”愈演愈烈。这情势令笔者不由想到早在1997年7月18﹣23日“联合报”副刊连载过的一篇文章“美国的大学怎样选校长”(下称“美”文)来。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数学家、文化学者、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郑洪先生。作者早年曾经亲自走访过美国几所大学的校长,对美国大学校长遴选做法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他在文中提及前波士顿大学校长萧拔(John  Silber)对他说的一句话,非常值得玩味:“民主的大学,是个烂大学( A democratic university is a lousy university)!”

  似乎本次台湾大学的校长遴选,正验证了这句话。学生、教授、校友、教育部的行为表明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几乎成了摆设⋯⋯这些人和事,汇成一股巨大的合力,正使劲将台湾大学推向“烂大学”的深渊⋯⋯

  本次台大校长遴选事件暴露出了台大校长遴选的规则、制度及做法的诸多缺陷。而弥补这些缺陷的建议,其实早在“美”文中就已经鲜明提出了!

  “美”文总结美国大学校长遴选的组织架构后给出建议;“遴选之程度务须灵活,贤才之推荐管道务须流畅。”虽然遴选委员会依照遴选制度行事,但因台大校长遴选规制的诸多缺憾,使台大校长遴选伊始就有“先天”的弊端。而借鉴美国大学校长遴选的做法及成功经验,改革遴选弊端,优化遴选程序,畅通遴选管道,方为上策。

  二、公开遴选不足取

  台大校长遴选的最大弊端就是公开化的“阳光遴选”,要除此流弊,便要遴选过程严格保密。

  “美”文指出,美国著名大学的校长遴选过程是严格保密的。如麻省理工学院(MIT)校长遴选的整个过程就是如此:遴选委员会投票选出校长人选后,经行政小组投票通过后,再交董事会投票通过,至此校方始正式揭晓新校长之谜底。

  与MIT的保密遴选一样,哈佛大学的校长遴选也严格保密,除了负责校长遴选的哈佛董事会院士外,旁人无从得知。他们不会将校长人选公布示众,也不让外界对这些人选评头论足。他们认为,卓越的校长候选人,常常已有满意的工作环境,不需要来求职。来求职的人,反而可能是学校不需要的。“美”文形象地将其比喻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如果遴选程序阳光化公开,卓越的候选人就更不肯来了。

  “美”文指出,1982年的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校长遴选依据阳光法则,由学监会(Board of Regents)授权遴选委员会和谘询委员会负责。遴选委员会共4人,具有投票权;谘询委员会成员25人,专门收集校长候选人选,提出最后名单,供遴选委员会投票决定。所有会议全部公开,媒体及校外人士均可自由参加、发言。由于一切信息公开,当年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校长遴选所出现的情形,同本次台大校长遴选极其相似——各种内幕、传闻层出不穷:有人透露多个遴选委员跟某候选人是好友,还有人在报上披露一些候选人的劣迹,也有人认为现有的候选人全不合格⋯⋯那一次当选佛罗里达大学校长的克利苏就不堪“阳光遴选”之苦。克利苏在6年任内成绩卓著,回应了当初的那些别有用心的爆料和对他的质疑。他一卸任就与三位前任校长联名给州议会及该校学监会写信,力主改变遴选条令,容许校长遴选秘密进行。

  我们由此再来审视台大官方网站上的一些官方文件,便不难发现,台大的校长遴选规定,要求候选人公开透明,还要参加校内的施政说明会,这样做很不利于校长遴选。这样的后果是,竞选人为了获得校内各方的支持,就得迎合这些人的意见,甚至会受到这些教授和学生意见的“挟持”。虽然在理论上讲,阳光下无隐事,容易取得公信。事实上由于公开透明,很多发言措词难免隐晦,许多敏感问题不能充分讨论,反而会引起公众的质疑。

  台大校长遴选的整个过程正因为“阳光化”而生出了诸多事端。其实许多台大教授也认为,台大应该学习美国大学校长的遴选制度,将候选人名单保密,在进入最后阶段时再公布于众。这既表明尊重候选人,也能确保广征人才。

  按照“美”文所言,改革校长遴选办法,就完全可以避免这些事端。台大校长遴选规制亟需改革,否则以后的校长遴选还将面临无休止的麻烦。

  三、信任遴选委员会

  1982年佛罗里达州立大学遴选过程中各种猛料、质疑层出不穷,但是在校长人选揭晓后,大学的学监会的态度非常鲜明,力排众议,马上开会,通过了遴选委员会的推荐。──该校完全信任遴选委员会的态度,与台大事件中的教育部的含糊其词,形成了鲜明对比,高下立判。

  据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要点”,遴选委员会设置委员21人,其中学校代表9人(含教研人员7人,行政人员1人、学生1人),校友代表及社会公正人士9人,教育部遴派代表3人。可以说,代表的构成,可以代表教授、学生、校友以及教育部官方各个层面。据2017年10月13日修正通过的“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本次校长遴选实行推荐制,须有人推荐方有资格入选;校长候选人产生后,遴选委员会将进行走访幷与候选人面谈,候选人要公开作治校理念说明;继而由校务会议对个别校长候选人进行推荐投票,获全体校务会议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票数者为校务会议推荐校长候选人,校务会议推荐校长候选人至少应产生二人;遴选委员会再对校务会议推荐的个别校长候选人投票,获出席委员过半之支持者为校长当选人。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的使命就是完成遴选工作,然后呈送教育部予以正式任命。

  2018年 1月5日,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宣布管中闵教授当选台大校长以后,先是有绿营人士出来反对,怀疑遴选委员会不公,或爆料管中闵抄袭学生论文,或揭批管中闵任台湾大哥大独董秘而不宣。民进党等党团因之要求教育部门厘清疑义,“不得进行后续聘任作业”。

  台大遴选委员会就各种对管中闵教授的爆料与质疑(包括来自教育部的质疑)进行了调查,进行了合乎规程的遴选作业。如:对管中闵论文案,台大研究诚信办公室认定抄袭案“不成立”,遴委会也以此确认遴选过程无瑕疵而回函教育部。台大2017年10月6日已将管中闵的资料送至教育部与科技部审核是否有违学术伦理,两部也回函确认管中闵并未有违反学术伦理事项在案;遴选委员会蔡明兴委员无因故无法参加遴选作业之情事,在校长遴选期间,并无候选人提出具体事实以证明蔡明兴执行任务有偏颇之虞,因此遴委会无从主动决议以解除其委员职务;管中闵兼任台湾大哥大独董、审计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遴委会认为,此事台大校方知情,而遴选委员会也在受理校长候选人推荐收件以前同意管中闵兼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 

  如此看来,台大遴选委员会的遴选过程是严肃而合规的。而且由教育部代表、教授代表、学校职员代表、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其实是可以代表从官方、社会和校内人士意见的。依“美”文的考察,遴选委员会的成员结构,也是符合美国大学校长遴选之惯例的。

  所以,如果遴选委员会的遴选程序是按照遴选规则作业的(尽管这些规则并非尽如人意),那台大校方也好,教授和学生也好,教育部也好,就应该尊重幷信任遴选委员会,信任与尊重遴委会,其实就是尊重背后的规则和秩序。如果你认为遴选规则有问题,那就要先确认本次遴选委员会推荐的校长人选,然后再研究、调整幷通过新的校长遴选规则,从下一次校长遴选启动时生效,这才是可行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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