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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质疑滴滴出行代理商有陆资 要求严审
http://www.CRNTT.com   2018-01-31 14:01:53


绿委蔡易余(中),质疑滴滴出行在台湾的代理公司有陆资。(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月31日电(记者 黄筱筠)中国大陆最大叫车平台“滴滴出行”日前来台试营运,但民进党“立委”蔡易余今日举行记者会指出,滴滴出行的营运模式与Uber完全相同,属于经营运输业,应该受运输法规规范,且日前在中国发生出卖20万笔司机个资事件,他要求,投审会、“交通部”、陆委会、“国安会”等要严格审查滴滴出行的代理公司乐迪科技,是否符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中资规定,以及“国安”是否会有问题。

  滴滴透过乐迪科技,1月29日上线试营运,推出“滴滴计程车”、“滴滴顺风车”两项服务,并且与台湾在地计程车车队合作,希望引进滴滴的方便服务。滴滴在台湾初期不会对司机或乘客收费,打算透过广告利润维持平台。滴滴在台推出另一项服务,共乘媒合平台滴滴顺风车。用网路App界面媒合共乘合。为了避免职业司机的问题,限制每位驾驶每天只能用 3 次顺风车功能,并且依距离酌收分摊的油钱。

  出席记者会的“经济部”投审会组长朱萍表示,目前发现有一家香港公司要投资代理“滴滴出行”的乐迪科技,资本额是新台币20万元,这个案子我们有疑虑,要求乐迪公司要说明资金来源,也请他们说明APP资安怎么处理,这些内容都是后续审查的依据。

  “交通部”路政司简任技正王基洲表示,根据计程车客运申请核准经营办法的规定,要有派遣与收费的行为才需依法申请计程车客运服务业,但乐迪滴滴的APP目前是免费派遣、没有收费行为。但后续会持续追踪、密切观察其营运模式,若违法就会加以取缔。

  王基洲表示,“交通部”会秉持纳管、纳保、纳税等原则,持续追踪乐迪滴滴的后续做法,即使是所谓的“共乘”,也会密切观察解司机与乘客分摊的费用,是否有收取报酬与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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