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兴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253万元用于支付不合理开支。以虚报个人费用的形式,非法侵占1.2万元,私分公款27.8万元,其个人分得11.8万元。
胡玉兴以权谋私,以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做质押,为其弟投资的企业“新绿色环保公司”贷款2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由于该贷款逾期未还,造成相关单位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胡玉兴还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向组织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办理护照出国不归。
2015年5月,据报道称,胡玉兴被发现隐居澳大利亚。
而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国与20多个国家反腐败和执法部门就追逃追赃工作开展交流与合作,其中,“与澳大利亚磋商反腐败执法合作协议”。
胡玉兴的归案,意味着自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短短60天内,“百名红通人员”已经到案4人。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多名“百名红通人员”的归案,正是2018年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趋势的体现。
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央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反腐败合作机制建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笼子”越扎越紧,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原本心存侥幸的外逃人员除了回国投案别无他途。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结合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展望2018年,大力开展追逃追赃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2017年追回外逃人员1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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