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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台新措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7-12-18 10:41:43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7月1日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新华社图片)
  中评社香港12月18日电(记者 臧涵整理报道)国务院港澳办今日公布了新一批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待遇、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

  以下为网站消息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7月1日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表示中央有关部门将积极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具体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8月,我办集中公布了一批中央各部门出台的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下半年以来,在中央各部门的努力推进下,这一工作又有新的进展。现将新一批便利措施公布如下:

  一、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意见》要求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政策规定。

  根据这一政策,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同胞,均可按照内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同胞,与内地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到各地方财政部门、教育局和各直属高校。国家为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不但增加了港澳学生的奖学金名额,还大幅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

  三、国家社科基金决定参照内地居民待遇,向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

  据报道,关于给港澳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在内地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问题,多个中央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有关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于近期出台。教育部今年6月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为港澳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对他们的就业指导,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商务部6月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和《投资协议》,支持内地与港澳服务业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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