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第二名的官员“节日病”是违规收受节礼问题,共通报9起。
1月13日,贵州省纪委通报,黔南州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金林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6年,高金林违规收受5.58万元的礼品礼金。其中,价值3.28万元的礼品是在2016年春节前后收受的,包括茅台酒、高档香烟、茶叶等。
浙江省纪委1月18日通报称,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浙江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通报还指出,这些消费卡、礼金及礼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违规送节礼 动用小金库“打点”上级
在春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中,有两起涉及违规送节礼。
2016年春节前,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志强与副局长杜爱民商议,以单位名义向12名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每人赠送1000元购物卡或现金。之后,刘志强通知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到单位财务领取购物卡或现金,并要求分送到位。各镇(街)和开发区负责人有的当场没有接受,有的予以退回。因此,刘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称,2015年春节、中秋节前,黑龙江安达市排水事业管理处主任肖光安排下属用单位“小金库”和个人垫付的资金,向安达市财政局9名工作人员送礼金合计1.8万元。肖光因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的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40人餐费变身“培训费”
除去上述多人涉嫌违纪的行为,还有一些违反八项规定的动作也在历年春节期间出现。
福建省纪委1月5日通报,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杨恭宝于2015年春节前,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及家属约40人在单位食堂聚餐,并以培训讲座名义报销餐费1200元;2016年春节前,指使下属从拆除广告牌费用中虚报3.3万,为11名中队负责人以上干部每人发放3000元年终奖。
2016年8月,杨恭宝被免去大队长职务,任副主任科员;1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违规接受宴请 会员单位主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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