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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或须返还立会秘书处186万薪津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9:55:35


  中评社香港11月8日电/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他又说,如果有议员被判丧失议员资格,秘书处会根据条例跟进是否要追讨有关议员的薪金及津贴。根据记录,未就任议员的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已合共向立法会秘书处领取近186万港元,两人一旦被取消资格,随时要“回水”。
 
  香港《大公报》报道,梁君彦昨日见记者时表示,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解释,以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亦有助立法会议员就职时依法宣誓,减少因宣誓产生的争议。他指有关宣誓法例过去有含糊之处,目前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是适当时机,令执行条例更加清晰。
 
  秘书处:根据判决再决定追讨
 
  对于释法后监誓人权力会否过大,梁君彦指,任何监誓人都要按法例监誓,有客观标准,相信任何监誓人会履行职责,他亦要等候法院判决才再决定会否为梁、游监誓。
 
  根据人大释法条文列明,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不过根据秘书处回覆记录,梁颂恒、游蕙祯已各自领取了95,180元月薪,更申领预支834,393元营运资金,两人合共领取近186万港元。被问到会否考虑停止向梁、游二人发放及追讨薪津,梁君彦表示,秘书处会根据判决再决定追讨事宜,并会修改发放薪津的规定,详情还需研究。
 
  至于刘小丽及姚松炎等议员资格会否受到释法影响,梁君彦指要详细研究,才可就个别议员情况跟进。他又期望法院尽快裁决,令立会回复正常运作,而今早立法会行管会会开会,商讨未作宣誓议员薪金问题,以及是否容许他们出席会议等问题。梁君彦又认同候选人参选资格,与基本法第104条挂钩,但释法对参选资格的实际影响,有待选举事务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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