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二
为维持关系公司老板送120平米经适房
北京兴骏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某在证言中称,2010年,他听说朝阳区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就向祝某表示想拿到改造工程。后祝某提出要给自己父亲换套房子,崔某在朝
阳区找了两套房,其中一套房子是给祝某买的。祝某让他把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还给了他那人的身份证,当时这套位于垡头的房子价值39万余元。崔某称,除了想得到改造工程外,送祝某房子也是为了维持关系。
对此,祝某供述称,2010年,崔某说有朋友在住总,能买两套翠城的经济适用房,要给他一套,他同意了。房价大概每平米
3120元,有120平米,物业水电费可能是崔某交的。崔某给他房子,一是为了和他维持好关系,二是为了想要承揽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没有参与投标。
(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