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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住建委原副主任受贿700万获刑
http://www.CRNTT.com   2016-10-11 10:55:01


  中评社北京10月11日电/北京市朝阳区住建委原副主任祝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及个人介绍工程,收取好处包括人民币、港币、金条、奥迪车等,共计折合人民币700余万元。近日,市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6岁的祝某,案发前为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祝某履历显示,其曾任朝阳区建设委员会招投标合同管理科副科长、科长,北京旭日建设工程监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朝阳区建设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法院查明,1998年至2014年间,祝某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市朝阳华联装饰工程公司、北京长远视通科技有限公司、石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建设项目、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

  为此,祝某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石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499万元、港元3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近200万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5万余元。据悉,祝某受贿15笔,最少的6万元,最多的120万元。此外还收受购物卡、金条、奥迪车等。

  2015年3月13日,祝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朝阳检察院查获。

  市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祝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一审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股票等变卖后获得的钱款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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