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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受贿退赃看风向
http://www.CRNTT.com   2016-09-13 13:41:35


  
  掩耳盗铃
 
  受贿退赃看风向
 
  李杰具有研究生学历,历经多年官场生涯,对收受好处费是比较小心谨慎的。除了让陈利代为收取、保存,一有风吹草动,他马上会退回收受的好处费。待风平浪静后,他又会要回“属于自己的好处费”。
 
  此前提及的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在李杰的关照下,取得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承建权,2007年送给李杰20万美元。2008年,劳生福因给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送钱事发被调查,李杰怕出事,先是自己退11万美元给劳生福,后又安排陈利退剩余的9万美元。
 
  后来,李杰看劳生福没有出事,2011年在帮助劳生福、唐胜茂取得了美兰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后,打包一并收取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那部分好处费。
 
  2010年5月,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为了感谢李杰帮助其承建到美兰区的廉租房项目,分2次给李杰送了共计200万元。后来,时任海口市副市长的李杰听到风声,说自己正被调查。慌忙通过陈利于2013年12月及2014年1月,将200万元退还给邵兴华。同时,李杰还严厉正告邵兴华:“如果有关部门找你了解情况,万不可说送过我钱。否则,我要真出了事,你也跑不了。”
 
  2015年春节后,李杰闻听自己已躲过一劫“安全”了。便迫不及待地打电话邀请邵兴华到家做客。在家里,李杰交代邵兴华把归还的200万元再给陈利。邵兴华当然不敢怠慢,过了十多天,就又把200万元通过不同途径给了陈利。
 
  逢年过节向李杰“进贡”已成为一些工程老板开发商们必须学会的“规矩”。这些年,他收了不少“拜年红包”。送礼人包括陈利等14人共计53万元,其中个体老板陈利2006年至2015年期间,连续10年共送给李杰10万元;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某2007年至2010年期间,共给李杰送3万元;海口市美兰招投公司原总经理杨一哲2009年至2012年期间,连续4年共送给李杰4万元……庭审法官认为,李杰收受下属的所谓“拜年红包”,虽然大多数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但基于李杰的特殊身份,双方对“拜年红包”背后的用意均心知肚明,且其收受的地点均在其办公室,故这些“拜年红包”与普通的节日送红包性质有本质的不同,应当认定为受贿。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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