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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一国两制 并非容忍跨境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16-07-07 00:00:55


林荣基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传媒高度关注。
  中评社香港7月7日电(评论员 鲁灿)不久前,铜锣湾书店长林荣基返港后由反对派议员陪同召开记者会,声称自己在内地被拘押并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期间遭到虐待和迫害,闹到沸沸扬扬。而在7月5日,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代表团,听取了内地公安机关对林荣基案有关情况的通报,可以说证据确凿,谎言已破。

  而内地办案民警亦明确表示,林荣基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媒体公开表示不会返回内地,公安机关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其行为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宁波市公安局敦促林荣基返回内地接受调查,如拒不返回,将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林荣基一案在反对派政客的操弄下,将一个刑事案件带上了一个“破坏一国两制”的帽子,香港社会有必要对此案给出一个清晰的判断,首先就是要判断林荣基有没有触犯内地的相关法律?有没有知法犯法?

  第一,林荣基为什么要将未经内地许可入境的香港出版物携带到内地或安排他人在内地转寄?至案发时,林荣基通过内地情人胡某转寄出版物达368单,与之相关的账号累计收取书款达40万元。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非法经营获利;大了说则是妖言惑众,扰乱内地社会。林荣基自己也承认,那些出版物的“标题越可怕,看的人越多,销量就越好,但好多内容都是假的,从网上或杂志上找一些新闻拼凑的,一个月就拼凑出一本书。”。

  第二,林荣基真的不知道携带未经内地许可入境的香港出版物进入内地,会受到处罚吗?根据宁波警方通报,2012年9月28日,林荣基就曾经因为非法携带24件出版物入境,被罗湖海关行政处罚。就是说,林荣基意图将未经内地许可入境的香港出版物违法带入内地,并非第一次,而且曾经受到处罚。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他自己是有亲身经历的,绝对不可能“天真”到“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法”。

  第三,刻意隐瞒、蓄意触法,是无辜吗?根据通报,林荣基等人为逃避监管,采取伪装封面等手段,将内地购书人通过网上、电话购买的书籍从香港直邮给购书人,或者先邮寄给林在内地的女友胡某等人,然后再转寄给购书人,并通过内地银行账号收取书款。就是说,林荣基等人是“知法犯法”,部分行为和结果都是在内地,应该算得上是“跨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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