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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宪法”论述的“进”与“退”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37:07


蔡英文“宪法”论述,实际上是“以退为进”的策略。
  中评社╱题:蔡英文“宪法”论述的“进”与“退”;作者:王英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评论》月刊2016年7月号(总第223期)

  蔡英文在520就职演说时表示,“新政府会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处理两岸事务”。这是蔡英文首次在公开场合对“中华民国宪法”作正面表态。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蔡英文的“宪法”论述?该论述与其先前的“宪政”论述(即将在“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续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相比,又有何进步?该论述是否意味着蔡英文接受了“一中”,放弃了“台独”?其与大陆的政治底线还有多远距离?大陆该如何评价和应对该论述?

  接受“宪法”其实是回归“宪法”

  长期以来,民进党在政治操作层面,将“中华民国”与“中华民国宪法”做了区隔处理。民进党虽然在事实上接受“中华民国”为暂时性“国号”(备注:民进党所接受的暂为“国号”的“中华民国”与历史上的中华民国亦不相同,其领土范围仅及于台澎金马,并未涵盖大陆),但是拒不接受、甚至要废除“中华民国宪法”(即“公投制宪”或制定“台湾新宪法”)。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此次蔡英文的“宪法”论述,与其说是“接受宪法”,不如说是“回归宪法”。诚如大家所知,在1987年“解严”之前,民进党的主要政治诉求是民主,而因“临时条款”限制了民主,所以“回归宪法”曾是当时在野的民进党进行抗争的鲜明旗帜,要求从“临时条款”的“违章建筑”回归到“宪法”本文的实施、回归到“宪法”规定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从民进党在“解严”前夕组党时所讨论的“共同纲领”中可以清楚地辨识到。(1)20世纪90年代,民进党的政治诉求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由“民主诉求”转向“主权诉求”(即追求“独立建国”)。与之相对,民进党对“中华民国宪法”的态度也发生重大转变,开始由“回归宪法”走向了“否认宪法”。对此,台湾学者李念祖教授概括道,民进党“为了民主而回归宪法,为了主权而否定宪法”(2)。直至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就职前,民进党仍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其原因可概括为以下两点:其一,该“宪法”1946年在南京制定,若民进党承认该“宪法”,则意味着承认台湾与大陆之间存在历史连续性,不利于切断两岸之间的历史连结;其二,该“宪法”规定的疆界范围是外蒙古、大陆和台澎金马。若民进党接受该“宪法”,则意味着接受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3)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民进党没有正式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但在事实上也有所接受,因为在“法理台独”几乎没有可行性的情况下,拒不接受“中华民国宪法”无异于自我设置陷阱。正如民进党人士谢长廷所言,民进党不接受“宪法”难以自圆其说。首先,七次增修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已是一部民主的“宪法”,有台湾民主改革的记录;七次“修宪”,民进党均参与其中,凝聚着民进党人的心血、智慧和追求,民进党既然参与了“修宪”,就应接受这部“宪法”。

  其次,尽管民进党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但多年来一直在该“宪法”规定的体制下运作,且“当选者也都在就职时宣誓'遵守宪法'。过去民进党多次提出释宪案,也是在此宪法架构下提出。假若'依宪法规定参与选举,当选后又不愿意宣誓',或者'要求解释宪法,但又不承认宪法',都将形成自相矛盾”。(4)因此,从民进党一直以来的作为来看,其在事实上已或多或少接受了“中华民国宪法”,此次正式予以承认,实际上带有确认意味。

  再次,在蔡英文及其幕僚看来,回归“中华民国宪法”不会损伤台湾主体性。虽然“中华民国宪法”本文被认为深具“大中国”意涵,但经过七次增修之后,“中华民国宪法”已被修改得“支离破碎”,不同政治力量完全可以对其进行不同解读。从过去“事实台独”人士的相关论述来看,通常主张借“中华民国”之“壳”,上“台独”之“市”。接受“宪法”是否会损伤台湾主体性,主要取决于如何解释“宪法”意涵。蔡英文接受“宪法”,本身已经预留了“台独”解释的空间,这不仅不会损伤台湾主体性,反而还有助于“务实台独”的实现。(5)

  新论述预留了进退自如的解释空间

  就两岸关系的角度而言,从“宪政”论述到“宪法”论述,蔡英文究竟有哪些进步?欲准确地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须回顾蔡英文2015年6月在美国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演讲时提出的“宪政”论述。根据蔡英文的解释,“宪政”论述的基本意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宪法”本文;二是增修条文,三是大法官“释宪”,四是“宪法”在台湾的实际实施状况。一般而言,宪政侧重描述以宪法为主轴而开展的政治活动,因此,“宪政”比“宪法”在意涵上更宽泛、更模糊,可操作的空间更大;相反,“宪法”比“宪政”更具体、更清晰,模糊空间有所压缩。总之,从“宪政”论述到“宪法”论述,是大陆对蔡英文不断施压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也是蔡英文在无奈情况下的被迫“前行”,民进党向大陆释放善意的表现。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此次“宪法”论述与先前的“宪政”论述在深层意义上并无实质差别,因为其已预留出了进退自如的解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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