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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君谈出版业困境,陆委会提两岸保护智财权
http://www.CRNTT.com   2016-06-06 13:30:26


郑丽君。(中评社 倪鸿祥摄)
原住民委员高金素梅。(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6月6日电(记者 倪鸿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上午开会,安排“文化部长”郑丽君专案报告“台湾出版市场的困境与突破”,陆委会提出台湾出版业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问题,其中指出2011年两岸签署的“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可对台湾的著作人及出版业者在大陆遭遇著作权侵害情事,提供法律谘询及相关协处,对人民智慧财产权提供保护。

  郑丽君上午出席教育文化委员会专案报告“台湾出版市场的困境与突破”并备质询,陆委会也提出一份3页书面报告,提到台湾出版业在两岸出版交流所遇到的困境与突破。蓝绿多把重点放在如何鼓励民众阅读及书籍销售的问题。

  无党联盟、原住民委员高金素梅提到“文化部”应重视宜兰县南澳乡发现的汉本遗址,因为这是早期原住民文化留下的史前遗址。

  国民党不分区吴志扬指出,“文化部”统计网页上列出来的出版业、书本销售等各项数据都只停留在2013年,但杂志界、国家图书馆等单位都找得到最近数据,希望“文化部”不要轻忽数据。

  陆委会书面报告指出,台湾活泼且贴近生活的出版品受到中国大陆广大读者的喜爱,使中国大陆市场成为台湾出版业者扩大经营版图的重要选项;目前台湾出版业与中国大陆进行出版交流的类型主要为参加书展、版权交易与合作出版。

  报告指出,台湾出版业进入大陆市场的困境,包括中国大陆官方掌控书号、刊号,包括台湾的境外业者无法取得书号、刊号出版图书、杂志;陆方重覆审核进口图书,行政流程冗长,不利新书上架;陆方对台湾图书课税较高,增加台湾图书销售成本等。还有台湾业者反映,中国大陆店收款困难、图书销售据点多受限于领有销售外文书牌照的书店等,此外还盗版问题,造成台湾的著作人和出版业者权益受损;希望尽早排除问题,促进两岸出版交流。

  报告指出,陆委会与“文化部”曾透过ECFA机制向中国大陆业务主管部门表达希望能减少对台湾图书从不同城市进口的重覆审查作业、缩短审批时间、开放台湾杂志进入中国大陆销售等。著作权保障方面,两岸两会2011年6月29日签署“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并于同年9月12日生效,双方建立主管部门沟通平台与制度化协处机制,可对著作人及出版业者在大陆遭遇著作权侵害情事,提供法律谘询及相关协处,对人民智慧财产权提供保护。

  报告里也列出2011年9月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生效后,至2016年3月止,主管机关智慧财产局受理请求协助的案件计有685件,完成协处案件有500件。

  报告强调,两岸出版交流是彼此资讯交流相当重要的一环,有助增进双方人民相互瞭解,政府向来重视与关心,陆委会将持续与主管机关“文化部”共同合作,玫力推动两岸出版交流,协助台湾出版业界开拓中国大陆市场争取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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