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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继续民主是未来香港政治文化方向
http://www.CRNTT.com   2015-06-14 00:28:38


“香港政改的文化冲突及其化解”主题的北大博雅公法论坛(中评社 徐梦溪摄)
 
  他指出,《基本法》条文是根据“居民本位”,而非“公民本位”定义香港国民意识。长此以往,港人治港会向地方主义与本土主义进行演进,无法建立起对国家和宪法的认同。同时,港台现在具有同气感,让香港的民主活动具有了区域联动意义。在这种背景下,有些人提出建立“基本法爱国主义”。我则认为基本法爱国主义是一种温情而脆弱的想象。首先因为《基本法》有不同阐释各不相同,一种是国家主义的法理学,以白皮书为代表,另一种是普通法自由主义,以香港法律共同体的历次阐述与抗争为代表。

  港人对《基本法》的理解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众的超文本理解,他们根据大陆领导人讲话来理解,影响港人对回归的认知。实际上,领导人讲话只是原则性政治宣誓,与《基本法》有出入。但普通民众并不理解,产生认知偏差。第二种严格的普通法宪政主义,以《基本法》为“小宪法”,以《基本法》中的权利条款为本位,严重忽视《基本法》的“政治宪政主义”内涵与面向。《基本法》是义务缺失的高度自治法,港人不纳税,不当兵,不学习内地政治文化与体制知识。《基本法》再教育的实际困难,高度自治权限定了再教育的方式和深度。近期焚烧《基本法》的现象体现了港独与重新制宪,政治激进主义,非主流,但经常与香港反对派政治运动合流,影响不可低估。

  田飞龙最后表示,我们需反思是否应该让白皮书作为央港之间的共同政治基础,或是应引入中国宪法。而不应让中国宪法与基本法之间的关系仅剩31条这样的条款。另外为了一国两制长远演化,要适度引入中国公民概念与义务观,让香港青年转入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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