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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耀宗向中评揭开香港行政与立法紧张因由
http://www.CRNTT.com   2014-08-05 00:24:30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
  中评社香港8月5日电(记者 邓冠英)曾有分析指出,《基本法》设计的香港特区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立法和行政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独立”。但近年来,立法会频频出现议员利用议事规则影响政府施政,不仅导致行政与立法关系紧张,亦阻碍社会民生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第一大政党民建联主席谭耀宗接受中评社专访,解画香港行政与立法关系。

  立法会议事规则被利用,修订工作难

  香港特区现行的《议事规则》系回归后第一届立法会于1998年7月2日藉决议制定,由议员按照《基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草拟及通过。激进议员所利用条款系B部17(2)、H部第38条以及K部57(4),分别制造“人数不足流会或点人数拖延时间”、“多于一次发言以拖延时间”以及“提出大量修订案阻塞立法会议程”等情况以“拉布”。

  谭耀宗指出,当政府所提议案进行到投票表决阶段时,属于少数的激进派议员深明无法在投票中取胜,因此“拉布”拖延时间,阻止表决。谭耀宗还指出,激进议员为“拉布”而提出的大量修订案,若逐一视察,难判断是否符合《议事规则》K部57(4)(d)中所指的“琐屑无聊或无意义”,但整体而观,则不难发现其修订案确无意义。

  谭耀宗表示,拟定《议事规则》之时,议员均能守规矩,未发生利用议事规则的情况,而如今的激进议员只为自我表现,议而不决,“拉布”以迎合少数激进选民,威胁政府接受其方案,且无须为激进行动付出代价,亦不顾其他市民对激进行为的厌恶。

  议事规则被有心人利用,已有多名立法会议员曾提及须修改议事规则,其中便包括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但谭耀宗指出,修订议事规则并非易事,立法会中已对此多有讨论,并观察参考过多个国家地区的议事规则,难处在于若要真正落实修订动作,须在分组点票情况下通过议案,而地区直选议员中,有将修改行动与《基本法》“23条”挂钩者,亦有人表示,等待终审法院对曾钰成“剪布”行为有所裁决后方做决定,因此,目前尚难修改议事规则。

  部分议员利用规则通过立法会限制政府施政,令特区政府能力看似较所谓“管治有方”的港英政府逊色。历任港英时期立法局议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谭耀宗指出,当年港英政府通过委任议员掌控立法局工作,即使这种掌控在《中英联合声明》面世之后有所松动,但不影响港英政府控制立法局,“现在情况不同了,立法会议员有权力监察政府。”

  谭耀宗比较认同全国政协委员以“提案”参政议政的方式。他认为,政协委员的“提案”不仅须表现对议题的了解与对政府的“质询”,还须对议题提出建议,不同于香港议员为获取资料的“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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