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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8月起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14-07-31 09:39:25


 

  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所有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吴奇修表示,专项治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吴奇修介绍,专项治理将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并与财政、审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在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将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在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将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助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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