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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论坛:统合论与两岸和平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4-08-09 00:08:39


 
         赵春山:两岸都要正视现实  找出可以遵循的游戏规则

  谢谢宗海。刚刚宗海提到的一些课题,亚中也在做研究,包括认同问题。认同问题非常重要,其实亚中最近几年来,曾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这个问题。除此之外,亚中也很重视两岸“宪法”的研究,提出“一中三宪”的概念。先谈两宪的问题,台湾目前实施的是“中华民国宪法”、大陆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岸分治各具法源基础。亚中则提出“第三宪”的概念。“第三宪”的内容是什么?对于两岸的统合能发挥什么作用?这是亚中思考两岸关系的未来时,提出的创意;但就现实而言,两岸在互动过程中,如何在符合各自“宪法”的规范下,提出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可说相当困难。因此,双方可能都必须正视现实,各让一步。 

         张亚中:几点回应

  我先简单回应,第一有关认同问题,我是非常在意,统合学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处理两岸之间认同的问题。统合论的提出,也就在于如何增加两岸重迭的认同。所以也回应“一中三宪”表述的方式,我以几个角度来解释。第一,所谓的“宪法”,现在北京还停留在一个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的概念。其实“宪法”概念有几个意涵,一是当地最高的法律规范,譬如说我们参加联合国,《联合国宪章》也是一个“宪法”性文件;WTO也是一个经贸的“宪法”性文件。

  换句话说,现在国民受到“宪法”的约束,已经不仅于自己国家的“宪法”。严格来讲,一中三宪的“第三宪”,就是一个可以约束两岸治权的另一部“宪法”性文件。在欧洲,这个“宪法”性文件,是多个不同跨国家的条约而组成,所以欧洲称为“欧盟“宪法”,其实欧盟“宪法”不是“宪法”,是各国条约的整合。

  所以我的看法是,在两岸之间,在“宪法”方面,必须要有一个高于两岸的“宪法”,叫什么名字,我都没有意见。但是,现在我们对大陆说,你要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习近平怎么敢承认“中华民国”?他承认他就违宪。所以,习近平一定要有一个可以约束他“宪法”的东西,这个约束“宪法”的东西,就必须由两岸共同缔造,我们叫做“和平协议”。所以在和平协议中,两岸彼此之间,就必须对于双方“宪法”、两岸关系做出承诺。

  谢长廷的“宪法各表”为什么有问题?因为其中有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就是这两个“宪法”主权是互不隶属的。所以谢的问题是,如果谢的“宪法”主张包括全中国,那就如同春公所说是“一中各表”;如果谢的主张只有台澎金马,那就是两国论。所以“宪法各表”不是各表或互表,而是“宪法”的概念在哪里。

  所以回到邵老师所说,“一中三宪”代表一个中国有三个“宪法”性文件,第三宪就是第三组“宪法”性文件;而其名称,就佛法来讲都是名相,叫什么名称我都没问题。我只是提出概念表述,大家用什么名字我都很欢喜。我在书中也提到ex3y的概念,最重要的是三,我的概念是ex2y解决不了问题,关键在于三字,而非宪字。

  我用一中三宪的概念,譬如北京可能会接受一国两府,可是府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所以在讲一中三宪时,其实北京应该考虑到台湾,我们的治权是来自于我们的“宪法”,所以这个东西不是大家喜欢与否的问题,而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所以在用字遣词上,用“宪”比“府”、比“治”、比“制”都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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