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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可行性之刍议
http://www.CRNTT.com   2014-07-28 00:21:25


2013年在青岛举办的“两岸海洋战略圆桌会议”已达成多项共识。
  中评社╱题: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可行性之刍议 作者:孙国祥(台湾),台湾南华大学国际事务与企业学系副教授

  在海洋事务方面的合作,两岸具有很高的期待性。原因在于两岸无论是在东中国海还是南中国海等东亚海域的声索大致重迭且一致,两岸如能寻找到一种有效可行的互动模式,致力于建立政治与军事上的合作互信、经济上合作开发等目标,无疑将有助于提升两岸海洋的权益。然而,相对于大陆而言,虽然台湾经历了国民党和民进党的执政,但两党皆将东亚海域争端不仅仅视为是主权声索的问题,而且更以台湾自身安全的战略角度观之,因此,台北对北京无论在东海还是南海合作的邀请必然虑及自身的战略成本。

  前言:“扩展与守成”的合作结构

  对台湾而言,两岸任何领域的合作涉及三个层次的思考,亦即“国内、两岸、国际”。虽然两岸有识之士已经提出许多两岸在海洋事务的诸多合作的倡议,但迄今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可操作性的倡议其实不多。如果两岸海洋事务合作仅作为两岸针对国际宣传的一部分,如此多的倡议的确令人目不暇给、眼花缭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若该等倡议迟迟无法落实而仅止于每年两岸集会的“谈资”(talk shop),反而彰显现实感不足,对于推动两岸关系不仅毫无助益,反而成为“两岸无力感”的来源。

  举例而言,就某种程度而言,追溯自1970年代以来,两岸在南海U形线的推动在同一个架构却朝向不同的方向,对北京而言是运用综合国力从点走向面的开创;相对而言,台湾因国际地位的问题,对南海的声索与操作逐渐从面走向点的守成,晚近已仅止于危机处理。尤有进者,台湾内部民意对南海问题并非十分关注,致使执政者面对较低的民意压力。因此,两岸双方的心态十分的不同,台湾遭遇高度的结构性限制。此种心态不同的原因与结果无法创造两岸南海合作的孕育条件,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社会普遍视为已经继承了中华民国,但此种不完整的继承已经彰显对领土主权的声索困境。

  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后,世界主要的海洋国家皆认知到“海洋区域(ocean space)的种种问题彼此密切相关,必须作为整体来考虑”。在此时代背景与世界潮流之趋势下,两岸皆开始重视海洋政策,尤其随着大陆的综合国力快速提升,对于周边的海域,基于海权、航道利益乃至资源利用等,开始积极有所主张。2012年亚太经合会(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提出“蓝色经济”概念,开始推动成员国间海洋合作,尤其是强调亚太经合会采取一个全面性途径去处理所有涉及达成海洋和海洋资源永续管理相关要素的必要性。采取“蓝色经济”此途径之目标在于以有效率、公平和永续的方式,在短期与长期间自海洋取得经济与社会利益。而“蓝色经济”的意涵简单说就是“以永续关系取自海洋并与海洋共生”。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性质

  现阶段两岸的海洋事务涉及协议的部分,主要系为双边在“民间对民间”的原则下,由行业专业的民间组织先行讨论,其中有双方官方代表以民间团体名义谈判妥当后,再以两岸正式的两会管道正式签署,诸如“海洋两岸航运协议”系由“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与“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联系讨论后,在两会的会谈正式签署。而“两岸渔业合作协议”,则为我方的农委会渔业署与大陆农业部渔业局对“推动海上作业安全、渔业资源保育、渔业交流等工作”达成共识后,再透过海基、海协两会签订协议。与水产品相关的农产品销往大陆等,则是在“国共平台”上达成共识后,双方政府各自做成决策的结果。

  因此,两岸海洋事务相关的交流、谈判、协议已排上两岸议事日程,而虽以民间团体身分进行,实际上为双方官员白手套的作法,两岸应加强各种民间管道的多元交流,在议题上也应广泛地对各项海洋事务交换意见,以塑造两岸共同进行海洋治理的氛围与机制。此外,在周边海域的海洋事务方面,涵括钓鱼台列屿以及南海作为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合作的开端,也都开始受到两岸学者的重视。

  与海洋相关事务合作已排上两岸议事日程的涵括:陆委会正式授权海基会商谈“两岸海域油气共同合作探勘”议题;“江陈会谈”曾提到“推动两岸气候变迁和气象研究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两岸渔业资源合作列为会谈重点。该等事务也都透过上述多元的公部门与私部门的管道先行达成协议,以为两岸两会之正式协议铺路。未来,此种多元管道并行的模式,将成为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趋势。

  两岸南海合作代表性倡议的回顾

  虽然2009年之后,许多两岸对话机制都讨论了两岸在南海的合作,然而,以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刘复国研究员和中国南海研究院吴士存院长领导的交流双方,应该是两岸最具代表性的交流平台。原因不仅是双方各自在两岸交流的实务经验,而且还基于双方皆为各自参与国际相关会议的代表人物,从而得以掌握各自的南海政策、两岸交流程度以及国际影响的深刻状况。因此,回顾两岸合作倡议以政大和中国南海研究院为基础的成果是具有代表性的作法。进一步而言,政大和该院的合作又以2010年后更趋成熟。除了共同撰写《南海地区形势评估报告》外,也持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年会或专题会议。本部分即以此发展择要回顾。

  (一)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的成果回顾

  2012年7月11日,第10届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首次发布“共同意见”。其中在两岸合作方面指出,“两岸南海合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具有紧迫性和可行性。两岸双方应掌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务实、稳妥推进两岸南海合作”。“在两岸南海合作的思路上,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先从学术性、经济性、功能性领域开始,逐步延伸到其它领域。”“在南海合作的领域上,当前可在学术研究、人员互访、科学考察、海洋环境保护、油气资源开发、海上污染处理、海上搜救、渔业资源养护及急难救助、航道安全维护等方面进行务实合作。”“在两岸南海合作的发展方向中,可就开展南海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合作进行探讨,扩大邀请范围”。“继续发展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的交流平台作用”。“共同意见”可视为是10年的总结,而且从思路、领域、发展方向提出两岸未来在南海的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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