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查阅了“中华民国”外交档案,看到这部分非常感慨。因为在战后的东亚整个冷战格局中,“中华民国”的外交主轴基本上跟随美国。也就是说台湾很少与美国唱反调,只有在这个问题上,“中华民国”政府非常坚决。
对于日本“拥有”琉球群岛一事,“中华民国”一直坚持不予承认,但是在1971年6月的声明之后,政府也没有再谈及琉球地位的问题。我去年3月离开琉球之前特地拜访了“中华民国”驻琉球的办事处。以前办事处名称为“中琉文化经济协会”,是不隶属于台湾驻东京的经济文化代表处;也就是说从台湾“外交部”分两地派驻,因为不认为琉球属于日本的一部分。
不过,到2007年,扁政府时代把办事处的招牌改了,改成“驻东京经济文化代表处那霸分处”。不过,那霸分处的粘信士处长告诉我:根据我的认知,“中华民国”对琉球地位的见解,从1971年之后,就没有再发表过其他声明。这代表台方的认知停留在那个时候。粘处长的说明也就意味着“中华民国”政府还没有承认琉球属于日本。
大陆方面,其实在1950年代已经承认或默认琉球归属日本了。因此,现在两岸提琉球主权问题,有必要认真理解两岸之间的差异。我并不赞成大陆官方主要媒体随意提出琉球未定论的主张,因为他们的主张与政府的立场相左。我向大陆建议:如果要提,只能集中提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的合法性问题。别的就不要提了。否则官民的立场可能冲突。
因此,大陆政府如改口不承认琉球归属日本,而外交上有“禁止反言”的问题。要在国际上提琉球归属问题的话,台湾方面比较有利;可是台湾没有再提,由于涉及到琉球民意的问题,应不应该提,需要谨慎思考。不过,两岸在学术上合作研究,这点没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