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不是真法治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21:27


 
  纵观过去的同类案例,个别地方的有关部门可能存在利用罚款“创收争先”的想法,因此倾向于在法律条文规定的范围内将罚款“最大化”。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禁止以罚款创收,或以罚款数额作为绩效考核指标。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干部的问题出在观念上,在他们看来,只有超越朴素的情理判断,完全就法论法,才能体现“法不容情”,彰显法律的尊严。

  事实上,情理与法理幷非磁铁的两极,二者从来都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作为社会规范的保障,法律是社会大众心中正义观、是非观的外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与情理相合。只有在涉及“大义灭亲”“两害相权取其轻”等极少数情况时,法理和情理才会成为“二选一”的选择题。而在类似个体商户卖菜被罚款这样的问题上,法理与情理完全可以幷行不悖。

  正如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受国务院督察组纠正后所反思的,对于小微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而非“出手必罚,有罚必重”。也只有对民生现实有更贴近的关注,各级有关部门才能作出情、理、法相统一的判断。(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杨鑫宇)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