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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职业筹款”
http://www.CRNTT.com   2022-08-24 20:04:49


 
  水滴筹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在筹款平台内的“职业筹款推广人”相关动作,平台能够通过风控机制发现幷处理,但此类灰产在筹款平台外的动作他们无权处置。因此他们呼吁各方共同屏蔽提供筹款推广服务的现象,对于可能涉及诈骗的行为,也将配合各地公安机关一起严厉打击。

专家说法:职业筹款是乘人之危,需各方共同关注、完善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网络众筹行为需要依靠流量获取曝光展示的机会,曝光量决定了众筹的金额多少,因此自然会催生推广众筹的服务。

  “从目前推广者和求助者的推广费等约定来看,推广行为以及款项分配幷没有让捐助者充分知情,缺失了透明度,没有保障捐助者的知情权等权益。”刘晓春分析道,“此外,还可能存在为了增加曝光量而出现的使用水军、虚假信息等网络乱象。需要筹款平台、社交平台以及监管部门等各方共同关注,把付费推广筹款链接这个现象监管起来。”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则认为,“职业筹款推广人”以及高额抽成现象的出现,是对公共慈善事业的一种伤害。“公益捐助和慈善活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我国的《慈善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慈善财产。如果求助者在筹款的时候,没有向捐助者告知捐助资金的分配方案,例如需支付七成作为‘推广费’,那么对捐助者来说也是一种欺骗。”

  在胡钢看来,“职业筹款推广人”向大病求助者收取高抽成佣金的行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乘人之危导致的显失公平”的描述,二者所做的相关约定是难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针对“职业筹款推广人”引发的热议,胡钢提出几点完善互联网众筹事业的建议:“首先《慈善法》要及时跟进,对当下新出现的问题查缺补漏。其次筹款平台、相关慈善组织要坚持强调非营利原则,必要负担的劳务报酬,应按照工时计算,而非按提成比例计算。互联网慈善不能走商业化、金融化的发展道路,希望各方能够秉承这样的想法,共同打造向上向善、合法合规的互联网慈善事业。”(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记者:魏志鑫、陈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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