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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4次起诉均驳回 离婚为何这么难?
http://www.CRNTT.com   2021-04-20 20:07:55


  自2016年12月以来,湖南衡阳80后女子宁顺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定华长年沉迷赌博选择诉讼离婚,但时至今日,先后4次起诉离婚的她,离婚的心愿始终无法实现。就离婚引发的问题,陈定华被拘留过3次,法院先后2次下达人身保护令。即便如此,婚始终没有离成,理由都是“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应当准许离婚的法定情形,法律规定明明白白: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幷没有必须第二次起诉才判离的程序性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判,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判离,这似乎成了通行做法。

  此案已起诉四次,上诉一次,远远超过“第一次不判离”的所谓惯例,令人费解。5年时间里,男方不仅赌博恶习不改,且对女方及其家人屡次使用暴力,幷被公安机关拘留,夫妻感情明显已经完全破裂。更荒谬的是,给女方两次下达人身保护令的法官,和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不离婚更适宜”为由,多次驳回女方诉请的法官,竟然是同一人。

  法院之所以不判离,似乎是因为法律之外的因素。此案特殊之处在于——男方是个公开表示不要命的“狠人”。不仅多次给女方发送“你的双眼我要定了”等威胁短信,而且几乎每次开庭,都公开说谁判离婚就跟谁没完,要报复社会,制造恐怖事件等。面对记者采访,亦公开表示“婚一旦离了,我就要报复,向全村、公安局发过誓。”

  因为男方扬言要报复女方、报复法官、报复社会,女方不仅有家不敢回,每次参加庭审都随身携带遗书。而且,法院好像还真的就怕了男方,在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屡次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如果真是由于男方的恐吓而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试问,人民群众在这个案件中还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吗?为了避免男方真的实施其所恐吓的行为,就以牺牲女方离婚自由作为代价,维持如此可怕的——堪称要命的婚姻,法治社会岂能为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狂徒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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