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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刑“一路绿灯”,教训是深刻的!
http://www.CRNTT.com   2020-09-16 16:27:14


  9月13日晚,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的最新调查情况——郭文思的父亲郭万普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幷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其快速减刑。所涉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已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

  这样的调查结果幷不令人意外。今年3月,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将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殴打致死,使得其多年前杀害女友被判无期徒刑、先后9次减刑、于2019年7月刑满释放一事,浮出水面。彼时,公众便提出质疑:如此罪犯何以频频减刑、实际服刑不到15年?出狱不到一年便又惹出人命,显然没有改造好。调查结果回应了这些质疑和猜测。

  对于减刑,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被判处不同刑期的人,服刑多长时间以后可以开始减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减刑、每一次减刑应该间隔多长时间、减刑的程序如何等等,都有白纸黑字的条款为据。从郭文思第一次实施犯罪的2005年以来,有关减刑的具体规定有一些修改,但基本原则和理念没变。郭文思的减刑操作,表面看符合这些规定,只是时间点儿上踩得过于精准,频次上也显得颇为“着急”。如今看来,问题不是出在制度和规定上,而是出在人身上。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从官方调查来看,上述司法系统的涉案人员把这两句话践行得可谓彻底。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减刑的程序是,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检察机关对减刑的提请、审理、裁定实行法律监督,由服刑地的中级以上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幷对是否予以减刑作出裁定。而从北京市的调查来看,减刑这根绳子上的多只“蚂蚱”都被郭文思父亲的礼品礼金拿下——监狱监区指导员违规为其安排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监狱长6次主持办公会幷签批报请减刑文件;检察院检察人员向审判人员打招呼,帮郭文思减刑;法院审判员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程序,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

  这些司法人员忙前忙后、“齐心协力”开绿灯,不是为了捍卫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是为了帮助罪犯违规提前、尽快离开监狱,最终“放虎归山”。这对于一个法治国家和我们的法治建设来说,可谓是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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