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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开机广告可关闭是知错能改
http://www.CRNTT.com   2020-07-24 18:50:24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整改情况的最新通报。经过4轮整改,除乐视外6家企业整改均取得显着成效。6家企业履行售前告知义务落地情况良好,且提示页面不存在“开机广告不可更改、删除、关闭”等明显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字样。此外,“一键关闭”取得重大进展。

  首先必须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点赞,在围绕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取消、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上,江苏省消保委不但约谈了存在问题的7家企业,督促这些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而且对于无实质性整改措施的乐视品牌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电子科技有关公司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南京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了该公益诉讼案。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江苏省消保委的积极作为,当然值得高度肯定,如果全国各地消保委都能以这样的姿态来服务消费者,国内市场消费环境必将变得比现在好很多。而值得肯定的还有那些经过约谈以后积极对问题进行整改的企业,按照江苏省消保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厂商需要履行在售前对消费者进行产品带有开机广告的告知义务,在广告页面给出“一键关闭”等可跳过选项,给予消费者选择。

  江苏省消保委于7月上旬开展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回头看”调查,从向消费者征集的开机视频情况来看,6家电视品牌对“一键关闭”的总体落实情况为71.43%。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招致了消费者的一致质疑和批评,那么就说明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厂商的关注与重视,幷且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虽然这会损害厂商的利益,比如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可以“一键关闭”以后,可能会导致广告的价格下跌等等,但是作为厂商,却不能因为广告价格下跌就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而从长远来看,这样的企业经营理念,也早晚会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影响产品的市场销售。

  围绕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问题,就是要在电视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既不能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能无视厂家的利益。而现在的解决方案,就是通过销售时对消费者明确告知电视有开机广告,使用时设置“一键关闭”功能,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的同时,也最大限度顾及到厂商的利益。应该说,这才是符合互利互惠的基本市场原则。

  有表扬就应该有批评,对于乐视这种即便被约谈,对相关问题也不予整改的做法,除了由当地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之外,市场也一定会给予其惩戒。毕竟在电视机质量、功能都大同小异的当下,消费者必定会选择那些“尽量完美”,性价比高的产品,而只能舍弃那些带有问题,乃至被质疑和诟病后也坚持不改正错误的产品,这就是市场自发的惩戒作用,或许无形,但却有效。(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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