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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首次“大修”为何引发民众关切
http://www.CRNTT.com   2020-01-17 17:44:3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起草了《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幷自公布之日至1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实施已满11年的反垄断法,即将迎来首次“大修”。

  听起来,“垄断”离我们个体的日常生活似乎有些距离,但实际上反垄断法的实施和民众日常消费紧密相关。2018年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十年来围绕消费者和经营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汽车、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查处交通、医药、电力、教育、金融、保险等民生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你看,“垄断”离我们日常消费幷不遥远,大到汽车消费,小到用水用电,都可能被“垄断”行为所伤害。所以,千万别以为反垄断法只是限制规范企业经营的法律,和我们消费者无关。反垄断法其实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样,只不过普通民众更熟悉后者,日常消费中遇到“霸王条款”,大多时候只会想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而言,前者更多是从宏观上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后者触及的层面更加微观罢了。

  反垄断法首次“大修”,引发民众热议,说明经营者和消费者越来越成熟。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现行的反垄断法当中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比如,我们遭遇的一些“霸王条款”日渐升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过去仅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来执行,但收效不佳,那是因为真正的“病灶”没有找到。这次反垄断法“大修”,瞄准的就是当下经营者和消费者遇到的新问题。

  于经营者而言,此次“征求意见稿”新增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条款。例如,“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早在2016年6月,针对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违法给予优惠政策等现象,国务院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此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国推开。在法律层面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其中,这是首次,公平竞争审查入法为地方政府画出“红线”。企业的竞争,必须处于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环境不公平,竞争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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