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所住社区就有这样的事例。小区中一位精神病患者用刀捅伤清洁工,结果很长一段时间,小区居民都人心惶惶,甚至要求这户居民迁走。患者的亲人同样痛苦,为给患者治病,他们花费了巨额的医药费,但医院不可能永远当“家”住。就算在家里,亲人也需时刻小心提防,他们还可能遭受邻居们的白眼或歧视。
正是这样双重的压力和打击,致使有的家庭放弃对患者的治疗,有的甚至任其流浪社会。这些流浪者就像游动的“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伤及无辜。
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对任何家庭都是无法承受之重。他们的存在,绝非只关乎家庭和个人命运。针对这种特殊病人和特殊现象,社会理应建立一套特殊的专业救助机制。必须尽快立法强化对类似患者的监护与强制性治疗,明确各方责任,幷构建起包括医疗机构、家庭和社区等多方协力的救助网,减少其危害性。同时,亦有必要建立公益性的专业医疗机构,专门收治类似患者,而不应将医疗责任全部推给患者家庭。
长沙男童之死无疑再次敲响了对精神病患者的监管警钟。对于类似现象,我们的社会必须有所行动。(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阅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