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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筑起用药安全的制度堤坝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23:47:19


  据《工人日报》8月27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新法对假药、劣药的范围进行了修改,不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新药品管理法的上述规定,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药、劣药、药价高、药品短缺等突出问题,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新法回应了公众对健康的重视,对假药、劣药“害人”事件的痛恶,是通过法律建立起支撑公众健康、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的制度堤坝,打击和防范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在健康领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大举措。

  新药品管理法立足当下,兼顾长远,以药为基点,进行了全链条、全体系制度升级,对旧药品管理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澄清了一些模糊的边界,对假药、劣药的界定给出了新的法律标准;立足新理念,从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管理上突出“严”字,服务上强化“用”字,对治疗一些诸如癌症等特殊类疾病需求存在缺口、国内供应暂时不足的合格药品买卖,制定了较为宽松的管理措施。还有,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按假药论处,违规携带少量药品免罚或者减轻处罚,儿童药优先审批等规定,均回应了公众呼声,释放了制度善意。

  全面贯彻新药品管理法的“四个最严”,是守护公众健康和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防线。药品是特殊类商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对药品的管理都取从严原则。药品行业涉及动植物、物理、化学等多学科、多领域,科技含量高、识别难度大,公众无法像对待其他普通类商品那样,凭自身判断而趋利避害。因此,更需要医药行业各链条的严格规范操作,包括医者仁心以及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

  从保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审视,“四个最严”是“过滤网”,即通过严标准、严监管,严把药品生产关,不让假药、劣药等流入市场,以确保公众健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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