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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式悲剧有望终结?新药品管理法重新界定假药劣药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13:56:05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包括4种情形: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劣药包括7种情形: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而原来“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情形中,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等,明确禁止生产、进口、销售这些药品,从严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患者】去国外买便宜,但担心购买渠道

  今年57岁的王先生家住长沙,3年前被确诊为肺腺癌。

  “当时这几个字就像是晴天霹雳。”他说,好在积极治疗之后,病情逐步稳定。

  去年4月,王先生开始口服进口靶向药奥希替尼。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唐三元表示,奥希替尼是第三代肺癌靶向药,患者一个月用一盒,一盒要5.1万元。一盒30粒,相当于一粒1700元。“一个月要花5万多,根本负担不起。”王先生说。

  近日,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其中包括王先生服用的奥希替尼。“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一粒奥希替尼的价格为510元。”唐三元说,相比1700元一粒的价格,降价70%,每个月大概花1.5万元,一年省了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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