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深圳独具区位优势。相较大湾区内其他城市,深圳与香港的关系更为紧密,这也是“一国两制”发展的新实践。为此,深圳要加强与香港合作,坚实合作发展基础,保持香港经济繁荣,让“两制”发挥“1+1大于2”的优势。
Q: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意味着要将其特区特性与全国发展共性统一,肩负先行示范、引导发展的使命。深圳如何发挥示范作用,向外输出经验?
A:一方面是利用前海自贸区。过去依托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形成了不少先进的经验,接下来可继续借此对外输出“深圳经验”。
另一方面是社会治理方面。深圳作为我国新型超大城市,像国内其他大城市一样,面临城市规划不合理、“城市病”严重的约束。如深圳有大量的非户籍人口,规模大且流动率高,由此产生不少社会治理问题。
这些年,深圳做了不少探索,尤其是在基层治理。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深圳不再依靠人海战术的传统方式监管,而是借助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监管监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以相对低的社会投入换来较高效率的治理。如条件成熟,类似的“深圳经验”就可在全国输出推广。
还有一点是法治实践。深圳站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加上其自身的发展压力,这些年在法治化方面开展了不少到位的探索。接下来,深圳要在正确的道路上保持社会主义特色,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在法律保障下根据授权做变通规定,以此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形成更多“深圳经验”。
Q: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有众多有利、优越的条件,但也面临一些短板,您认为哪些短板问题是当务之急要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