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从法律规定上讲,损失未达到一定的数额,警方是可以不予以立案。但作为管理社会治安的执法部门,当群众多次报警说自己的财物被偷,即便是够不上立案的标准,是否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呢?比如加强巡逻。事实上,这幷非不能做到,庞先生称,事发后警察现在一天巡逻就七八趟,再也不怕瓜被偷了。开始是不作为,后来的乱“断案”,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恐怕一天七八趟的巡逻也不会自动而来。固然,现实中,警方也有很多困难,比如警力不足就是最明显的问题,但无论任何,民众基本的安全需求还是要保障,何况人家还多次报警了。
此外,群众事,无小事,尤其是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需要平日扎实的工作来维护。千万不要等到领导重视了,舆论关注了,才来特事特办特殊照顾,如此和稀泥的做法难免会伤了民众的心。(来源:钱江晚报 评论员:张炳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