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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瓜丧失耻感 法律当惩恶扬善
http://www.CRNTT.com   2019-08-07 20:00:17


  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制止偷瓜行为导致偷瓜人受伤,幷被要求赔偿300元,引起网络关注后,偷瓜者主动退还了300元。

  此事引起热议,在于民警的执法有违常理。一对母女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车把,三人都摔倒了,对方膝盖擦伤。民警出警后认为西瓜价值小,情节轻微,对母女俩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有受伤,调解庞某赔偿对方300元,庞某对此不服。

  这个事情不大,却比较闹心,也很典型,即偷瓜算不算偷?抓小偷致人受伤要不要赔?对此,法律是有答案的。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偷取或窃取他人田地里的作物,属盗窃行为,即便金额较小,也可以受到治安处罚;如果偷瓜不听劝阻,强行抱离,还能以抢劫论罪。抓小偷过程中致人受伤,这样的案例幷不少见,法律以正当防卫论处。当然,如果小偷已中止了不法行为,被抓到后还殴打,那另当别论。

  这事值得一说,就是偷瓜不算偷的观念大有市场。有网友称,谁小时候没拿过别人三瓜两枣。在田间地头顺走他人瓜果,包括偷菜摘花,在一些地方确实常见,偷拿者以为不是多大的事,甚至觉得是好玩,这其实是很不好的风气,丧失了起码的耻感。这次母女俩,就是开着车来的,偷摘了八九个,这哪是为了尝鲜?

  如果因为偷瓜的受了伤,就让瓜农赔,这种谁弱谁占理的思维,是在滥用同情心。法律的目的是规范道德约束不了的行为,当偷瓜的已明目张胆,法律理当站出来为瓜农撑腰。这个事情最终获得了纠偏,偷瓜者退还了300元,还被行政拘留3日,涉事民警也被停职。可以说,这对全社会也是一次教育与普法。(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徐汉雄 绘图: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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