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了解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职业病目录(2010版)》中,列入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以及“精神和行为障碍”两个条目。
其中“肌肉-骨骼系统疾病”中就包括腱鞘炎、滑囊炎、上髁炎、半月板损伤、腕管综合征等骨骼肌肉损伤类疾病。
可见,虽然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职业病目录(2010版)》已经增加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类别,但是目前也幷未明确列举针对颈椎部位的损伤类疾病。
“精神和行为障碍”条目中则列入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针对媒体报道所称“颈椎病肩周炎或纳入法定职业病”的说法,孙新接受南都记者求证请求时表示,这么说幷不准确。
他的准确陈述是,目前,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尚未将这些工作相关疾病列入法定职业病。“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将会适时研究和调整职业病目录,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最严重的工作相关疾病纳入目录。”
在孙新看来,我国的职业病目前面临“双重压力”。“现在更棘手的是传统的尘肺病、中毒、噪声等,但新的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也是存在的”,他说。
他幷未明确提及颈椎病肩周炎或纳入法定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法律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