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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学生:被撤教师资格,不追究侮辱罪了吗?
http://www.CRNTT.com   2019-07-16 15:55:59


 
  很多人纷纷联系到“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就在几天前,二十年后拦路“复仇”的常某被判刑一年半。虽然两件事情不能简单对比,但如果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长时间侮辱学生的王某免于刑事责任,一时之间公众确实会有点难以接受。

  其实公众心里自然有杆秤:哪些重话是老师的正常惩戒权?哪些是一时过激?哪些是处心积虑的羞辱、霸凌?需要说明的是,商州区科教体局公布了的最终处理结果只是教育部门给出的处分,幷不是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既然此事已经立案了,公安机关有没有介入?王某有没有免于刑责?如果教育部门给出的处分就是整个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那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同样,政教处那两位接受采访时应对失当的老师,也必须尽快给出一个处理结果。

  政教处的老师在已经听过录音的情况下,竟然还想千方百计地“挽回”影响:“家长在不能正确认识学校教育的情况下,促使孩子和老师去搞对抗。”““他爱孩子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可是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心是好的,是为了激发刺激这个孩子。”这些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怎能不引起公愤?态度之冷漠、认识之模糊,可见一斑。教师个体因为观念认识等欠缺犯错误或许很难避免,但作为主管德育引导老师进行管理的政教部门,理应坚守教育的初心,别睁眼说瞎话,该好好反省一下了。(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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