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监高犯罪行为带来的公司声誉下跌必然对应着公司股价的大幅下跌,正是因此,部分上市公司才采用隐瞒信息的做法防止投资者大幅抛售公司股票。本次新城控股的黑天鹅事件显然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人士也必将严惩不贷,而对于资本市场中较为频发的董监高犯罪行为,如何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机制依然值得思考。尤其是事后无辜投资者所受到的损失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赔偿,又该如何保证这种民事索赔事件的顺利进行,还需要监管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以此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值得一提的是,从6月29日案件发生,到7月1日投案,直到7月3日晚才发布公告,监管部门应该介入调查,比如警方是否向家属等发生通知或告知?王振华投案前是否安排公司预案等?有必要给投资者一个合理的交代。(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盘和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