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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猥亵女童案疑点重重
http://www.CRNTT.com   2019-07-05 18:18:12


 
  他还表示,目前,公安部对各地公安机关就具体案(事)件是否发布警情通报、警情通报发布的内容和具体时间都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视情、适时”发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确实要回应社会各界对敏感案(事)件的关注,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而且,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去处理案件、得到明确结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要快速、具体、明确地回复也有一定难度。”他解释说。

新城控股披露信息时间是否违规?

  记者注意到,7月3日9时53分,早于媒体曝光、警方通报前十几个小时,已有网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内提示:“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提醒。”此前,7月1日、2日两天,新城控股大宗交易频现,大宗交易额从796万元至2400万元不等。3日早盘,新城旗下3支股票,包括一支沪深股票、两支港股都出现了大面积暴跌的情况。

  这一信息经报道后在股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股民通过微博、股吧等渠道指出,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造成股民损失。

  为此,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了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主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何农。何农告诉记者,尽管公众都认定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但这家上市公司显然已经为自己留足了可以辩解的空间,公告中明确称其“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这家公司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董事长被抓的。”何农说,根据目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则,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在出现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披露信息。“披露早晚”是上市公司自行掌握的,如果掌握不好,监管部门会进行处罚,“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宁可早披露、早公开,哪怕股价跌了,至少不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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