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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疫苗安全有效可及
http://www.CRNTT.com   2019-07-04 22:29:04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责任不清、不落实,疫苗安全无从谈起。《疫苗管理法》既厘清了各方责任,也强化了责任落实。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对疫苗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负责,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强化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尤其对省(区、市)人民政府,就疫苗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分工和相关要求;强化落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责任,以及其他各相关部委、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和疫苗有关的管理工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疫苗管理法》规定了多项由国家建立或者实行的疫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国家强化疫苗安全监管,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坚定决心。落实好免疫规划制度、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等多项制度,将搭建起疫苗社会共治的平台,为落实《疫苗管理法》凝聚起更多智慧和力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疫苗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务之急是既要立即着手制定、完善或修改相关的配套规定,将法律的宗旨和原则变成实施的细则,又要做好《疫苗管理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法律规定为社会各界所掌握,成为疫苗相关各方依法治理的自觉行动。让我们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强化疫苗安全监管的实招、硬招,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的实绩!(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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