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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暴力男”落网,让暴行得到该有的惩罚
http://www.CRNTT.com   2019-06-27 20:24:39


 
  此外,王某到底是如其所供述的“强制猥亵”,还是意图强奸却因为醉酒等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得逞,这些也该调查清楚,强奸罪(未遂)的罪过比强制猥亵严重很多。鉴于此,也期待当地警方做实主客观证据链,勿让王某重罪轻惩。

  其次,此案也揭示出现行的“故意伤害罪”中机械“以伤情定性”的弊病。视频当中,王某突然猛击女子面部,之后用拳打、脚踢女子头部,招招凶狠,在女子倒地之后仍不停手,猛击几十次,打人的“砰砰”声让人心悸,以至于让人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痛。

  但是“经医院诊断,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这既让人庆幸女孩没有生命危险,也值得反思:如果因为被害人“抗击打能力强”,最后造就了只能“轻饶”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的事实,那显然也是一种遗憾——监控视频中呈现出的暴行的恶劣和此后法律认定之间可能出现“脱节”,恰也是公众所担心的。

  就该案来说,嫌疑人王某的施暴行为颇为恶劣,很多网民因此高喊必须严惩。但如果没有嫌犯强制猥亵的情节,仅凭伤情判断,从司法程序来讲,很有可能无法将施暴者界定为涉嫌刑事犯罪,这显然跟公众的期许有落差。这种落差,应该有一个正义的制度去填满。

  也就是说,要避免办案中存在的机械的“以伤情定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在伤情鉴定之外,也该考察行凶者主观恶性、犯罪意图(有没有强奸、猥亵意图),让嫌疑人得到该有的惩罚。

  相对于半夜蹿出来的强梁暴徒,公众更担心的是法律救济途径是否通畅,自己在遭遇暴力侵害后是否会被打马虎眼。要安抚公众,重塑社会安全感,不仅将凶手绳之以法,更要解决“上派出所不如上微博”的法治短板。(来源:新京报 作者:徐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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