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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通报院内感染事件,折射医疗机构严重人力不足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9-06-04 23:20:02


 
  记者:此次事件曝光后,很多民众也在质疑,69个被感染者,持续四五个月陆续被发现,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疾病爆发,在医院内是不可能被完全隐瞒的,为何却能够拖延这么久不上报?

  郑雪倩:首先,应明确上报的目的在于由卫生行政部门迅速根据实际情况,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二,久拖不报有可能是存在侥幸心理,或认为可以自行处理使疫情得到控制,或为了逃避行政处罚。这些心理都是不正确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相关责任人违反上报制度未进行上报的责任承担方式。延误上报,不仅不能使疫情在第一时间被行政部门知晓,统一进行管理和处理,还有让疫情进一步扩大的风险。而延误上报的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严防管理制度缺位 监管抽查重点部门

  记者:调查组认定这一感染事件的主要起因是医院院内感染管理不到位,但幷未明确到底在哪一个环节、因何种具体原因引发院内感染。医院为防止出现医疗事故,制定了多种管理制度,但监督主体应该是谁?

  郑雪倩:首先,对于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关于内部监督,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幷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落实医院院感管理制度,是每一名医务人员的责任。此外,科室主任、院感管理工作人员或部门、医务部、分管院长、院长都应该担负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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