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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把涉黑涉恶摸排箭头对准失独家庭
http://www.CRNTT.com   2019-04-03 14:27:13


 
  扫黑除恶,顾名思义,直接打击的就是“黑社会”、“恶势力”,目的则是为了保障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既然如此,其外延就不该无限扩大,以至于误伤无辜。对涉黑涉恶群体的摸排,也该对准那些有黑恶行为的,而不是将有安全风险的群体都归于此列。

  也就是说,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要看重的,是“实然”“应然”而不是“或然”,要看其是否确有涉及为非作歹、暴力欺压等实际行为,而不是拿概率论来推算其安全风险,然后将其轻易装进“黑恶势力”这个筐。这就跟打击违法犯罪一样——打击违法犯罪,看的是执法对象有无已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看他(她)有无违法犯罪的几率。

  在维稳视角下,有些失独家庭表达诉求时可能采取过激手段,这确属“不稳定因素”,但这跟黑恶分子带来的恶劣影响有别。只要没查实有组织领导或参与涉黑涉恶情节,他们就不该被纳入摸排队列。

  而忻州和井陉等地的相关文件,就暴露出了少数基层地区扫黑除恶对象扩大化苗头。对于这类问题,中央、国务院去年1月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就有针对性的表述: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去年5月,民政部负责人在解读通知时也特别提到,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扫黑除恶简单化、扩大化。即便是摸排,那也不能随便将“箭头”对准某个群体。

  更何况,是应该被关怀而不是防备的失独家庭。失独家庭是被时代创伤过的特殊家庭,国家层面对其向来是秉持“关怀+救助”的态度。把他们纳入扫黑除恶的重点摸排群体,是对扫黑除恶本意的违背,也会对他们造成伤害,对该群体的情感造成冒犯。

  所以,比起撤除引发争议的展板或文章,更该撤掉的,是存在于某些基层公职人员心中的“成见”——扫黑除恶不该被扭曲,失独家庭不该被各种防范,将涉黑涉恶摸排“箭头”对准失独家庭背后的偏颇认知,也该矫正了。(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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