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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不该!
http://www.CRNTT.com   2019-04-03 14:22:09


 
  出现这样的事情,主导该事件的部门、人员首先要反思。如何对待失独人员?对提出不合理诉求,以过激方式反映诉求的失独人员,怎样的沟通、教育方式更可取?对个别有过激行为的人,令其承担必要相应责任幷无不可,但可以随意戴上“黑恶势力”帽子吗?这样做,即便不考虑失独人员的合法权益,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功利”角度,效果是正面的吗?这一系列问题,需要审慎考量。

  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对司法机关办案也是警示。这几个地方,失独家庭只是作为对象被摸排,距离进入司法程序以黑恶势力被追究还比较远。相信摸排后绝大多数会被否定,但如果主导部门强势,相关部门把关不严,个别案件错误进入司法程序,幷非完全不可能。避免错案发生,有关部门在后续司法程序中把好关,尤为重要。今年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在扫黑除恶部分指出,“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备受代表和社会各界好评。“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每一个办案机关、办案人员都做到了,失独家庭就可以免受“黑恶”冤屈。(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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