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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企业“红榜”,政府要监管不要背书
http://www.CRNTT.com   2019-03-13 15:57:52


  3月11日上午,在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主题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针对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提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政府的榜单上只有“黑榜”没有“红榜”,不要为企业背书站台。

  这已经不是张茅第一次作出这样的表示了,此前他就曾透露2019年将一律取消过去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由地方组织的著名商标评定,去年开始被大面积叫停,决策层的决心和相关部门的努力表现得非常明显。然而,随手一搜就能看到新鲜出炉的各种企业“红榜”,连同其负面影响,都仍然存在。

  杜绝企业“红榜”的直接原因非常简单,它几乎没有积极作用,却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例如,著名商标的评选是地方政府一手推起来的,在刚开始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着实成为了地方经济的催化剂,对消费者的判断与选择也有一定影响。但现在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产品,都有着非常全面和完善的评价体系,评价、类似产品对比,有做不完的“功课”,政府性质的企业“红榜”对于消费者的判断而言已经失去价值了。

  积极影响几乎没有,负面影响却越来越严重。政府来评企业“红榜”,等于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一旦企业出问题,政府公信力必然一同受损。法制日报的数据显示,自2008年以来,至少有40家拥有著名商标的问题企业被曝光。结合著名商标评选过程中难以压缩的权力寻租空间,说是用政府公信力来换个人钱包的鼓胀也不为过。

  当然,企业“红榜”应杜绝的根本原因在于,产品是否有市场声誉、商业价值或是否为公众所熟知,只有消费者是唯一的判断者,政府既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力替代消费者做判断———企业“红榜”的本质是违背本职工作的乱伸手。政府评定的“红榜”企业获得了更多的曝光度和信任度,以及最重要的政府公信力背书,即使只算台面操作,也足以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要评选,多的是第三方独立榜单,公权力无须也不该介入,唯一该管也能管的是这些榜单产生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对于产品或企业,政府应该做的是监督企业是否违法违规,也就是张茅说的企业“黑榜”。

  在2017-2018中国经济年会上,张茅就提出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此次提出的政府只能有企业“黑榜”没有“红榜”,也可以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因为,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影响的是能否实现市场公平竞争。所谓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就是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在监督市场违法行为时不缺位,对于市场规律保持尊重不越位,在处理与企业关系时不错位,不为企业站台背书,也不设置“玻璃门”、“弹簧门”和准入壁垒,打破垄断,才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取消著名商标评选从去年就开始了,今年类似的政府行为都要一律取消,还在变着法子搞企业“红榜”的各级政府部门不如自行停止,把精力放在提高监管水平上。(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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