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例不是规则,尤其对小孩子而言,奔跑打闹是他们的天性,谁说傍晚他们就不能出来玩?夏天学校放学早,很多小朋友在院子里打闹。这时再遛狗就变得很不方便。一些人就改为夜里遛狗。对于这样的养狗者,我是充满好感和敬意。
其实他们也委屈:凭什么我们养狗要养得偷偷摸摸,别人小区可不是这样。小区内有专门的儿童游乐空间,为何不能有专门的宠物活动空间?这种说法当然只是怨言。一旦在小区内开辟“孩子勿入”的宠物专区,估计又要掀起一场口水仗。
可以说,只要有人养狗,分歧和冲突就一定存在。居民既要互相尊重,也要互相适应;既要容忍,也会博弈。规则都是一点点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社区自治。社区是规则细节的订立者,也是规则落实的执行者。有没有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呢?当然是有的,幷且很简单,那就是:小区内禁止养狗。
“禁止养狗”承诺幷不违法
在已经养狗的小区内制定这种规则,是不可想象的。这样的规则几乎不可能通过——哪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程序强制通过,也不能让人满意。有一种情况:新小区成立之初,就立下“禁止养狗”的规则,这样如何呢?
最近有一则新闻,山西运城一家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房子时,有一项前提:要承诺不养狗。我认为,在社区自治的探索路上,终于有人走出了标志性的一步。 |